03版:新闻总第1393期 >2026-03-26编印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已核销23.5亿元
超105万失能老人享受到福利
刊发日期:2026-03-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近日,记者从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核销消费券332.8万张,核销金额23.5亿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超115亿元,超过105万失能老年人从中受益。

从今年1月1日起,民政部、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本次消费补贴项目,以失能等级为判断标准,改变了过去的以经济状况为重要依据的补贴做法,政策覆盖面更广、指向性更强。该补贴打破户籍限制,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在当前居住地直接申领;在内地生活的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同等享受补贴。同时,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叠加使用。

本次补贴不发放现金,均为电子折扣券,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使用范围涵盖居家上门、机构养老、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等,消费券使用以地级市为单位,跨市居住的老年人只需在平台更改居住地地址,即可重新领券。2024年7月后已完成评估并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无需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即可申领;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若评定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费用。

作为全国范围内首个服务领域的消费补贴项目,下一步,民政部将持续优化政策流程、扩大服务供给、完善适老化服务、强化监管效能,推动项目从“落地见效”向“提质创优”升级,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但能“领得上”,还能“花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