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曲经纬)近日,一份关乎万千北京业主居住体验的新规正式落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市住宅物业企业戴上“紧箍咒”,也给业主选聘物业送上“指南针”。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2026年上半年评价周期结束后,首次试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核心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促进本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评价范围拟覆盖全市近3000家住宅物业服务企业。
《办法》综合评价覆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与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托北京市物业服务系统开展,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各为一个评价周期,周期届满后重新评分,评价结果按分值高低划分A、B、C、D四个等级:排名前10%(含)为A级,10%至50%(含)为B级,50%至90%(含)为C级,后10%为D级。这种“比例划线”的方式,有利于建立持续的动态竞争机制。评价结果将通过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京通小程序等渠道公布,成为业主选聘物业、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办法》明确兼顾企业评价与项目评价。针对管理多个住宅项目的企业,将对其在京所有住宅项目的综合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后,再计入企业最终成绩。评价维度涵盖企业基础经营情况、正向行为加分、负面行为扣分三大板块,具体指标包括公共信用信息评分、接管项目、荣誉获得、物业收费、党建融合、“接诉即办”、行政处罚、社区治理参与情况等,评价主体囊括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属地街乡镇及社区,实现多方协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