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蕾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向社会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从防范不良信息影响到应对网络欺凌,从预防网络沉迷到处理非理性消费,提出了23项具体建议。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给予司法保障
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相关的案件呈现多发态势,且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有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交友、选拔童星为“幌子”,将未成年人约至线下实施侵害;有的以谈恋爱、检查身体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视频;有的以游戏代练、账号充值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转账汇款。
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民事纠纷数量也在逐年增长,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迫切和现实需要,北京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对知晓网络用户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名誉权,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平台,依法判令其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未成年人向微信好友发送造谣受害人的不雅视频、在朋友圈喊话好友围观的行为认定构成侵权,依法判决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发布家庭教育《指引》
构建家庭教育防护网
昨天发布的《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围绕不良信息影响、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沉迷、非理性消费等未成年人用网突出问题,从未成年人上网风险与问题,家庭教育提示与指引两部分,结合典型案例提出解决方案。
《指引》提出了23项具体建议,如建立家庭网络使用“公约”、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完善电子证据保存等,全方位构建家庭教育防护网。针对家长普遍反映的“不会管”难题,《指引》也给出了解决方案,如通过隐私保护措施筑牢社交安全屏障;在支付场景下谨慎使用免密支付、定期核查消费记录;在遭遇网络欺凌时开启“一键防护功能”等。
建立家庭共治规则
预防未成年人充值打赏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和未成年人用网普及,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打赏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介绍,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退款纠纷近700件,单案最高标的额为310万元,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
家长应如何预防和应对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姜颖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强化账户安全管理。家长要妥善保管各类网络账号及支付密码,定期核查账户流水,发现异常消费立即修改密码,及时联系平台;同时,要充分运用“未成年人模式”,设置消费限额,从技术上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建立家庭共治规则。建议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用网“公约”》,明确每日上网时长、内容访问权限及设备使用规则,并通过设置奖惩机制,激励孩子主动遵守约定、合理规划用网时间。
三是注重消费观念引导。通过开设儿童银行账户、发放定额零花钱,鼓励孩子设置储蓄目标;鼓励孩子参与家庭预算讨论,直观理解金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