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1011期 >2024-09-10编印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发布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
刊发日期:2024-09-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曹政)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其中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已于2021年率先实现“清零”。与2021年版相比,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当前,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对制造业实施外资准入限制,甚至部分发达经济体仍然对制造业实施一定的外资准入限制。在专家看来,此次取消了制造业最后2条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标志着我国制造业的开放水平不但在发展中国家中明显领先,甚至高于相当一部分发达经济体,是履行“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这一庄严承诺的最生动表现之一。

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之后,未来在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方面将有哪些动作?相关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将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努力实现外资不仅可以“进得来”,而且能够“发展好”。

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将创新方式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今年以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增值电信等领域启动了开放试点工作。后续,国家发改委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相关领域开放试点工作。另一方面也将持续优化外资促进政策。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方向之一就是继续增加服务业条目,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服务业领域。

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而不是“一放了之、只放不管”。外商来华投资新开放领域项目,需与内资同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

相关新闻

北京等地可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本报讯(记者 袁璐)日前,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此外,通知称,在生物技术领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