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兆玉 赵鹏
通州区日前发布《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都可通过申请,获得政府“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
农业企业将获一系列资金支持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中提到,为了鼓励农业链主企业、园区运营主体、楼宇运营主体、基金管理机构等平台型企业,带动一批与种业、种植业高关联的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构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对于引入种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按累计收入的0.5%给予合并计算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大力吸引一批优质企业、总部企业及创新机构落地,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地”。对在通州区新增的农业类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以及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AAA以上种业企业(最新版)、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最新版)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等,经认定,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为进一步激发激励企业创优发展,着力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争先创优,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发展优势。对国家、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首次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申报年度首次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最高支持300万元。
推动种植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设施农业生产提档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对于完成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营的企业(2024年后立项的设施农业),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加大育种创新攻关支持力度,支持基因编辑、全基因组育种、转基因等国际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在种业园区集中应用。对获得国家新品种审定证书的企业、科研机构,单个品种支持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支持400万元。
同时,大力做好服务后勤保障工作,让已经落户或有落户意向的农业企业没有后顾之忧。该《细则》中还明确提到,为了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对新增的企业或机构,在种业园区租赁办公、科研用房的,经评定,给予房租补贴,每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每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连续补贴3年。
艺术品交易中心等建设最高支持500万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中明确鼓励文旅商体联动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副中心文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能级、聚流量,支持举办艺术节、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动漫节等各类文旅节庆活动,按累计售票总人数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支持打造文旅消费场景,激发各类文旅消费需求,引入灯光秀、文博艺术展览、文创市集等主题化、文化性、流量型文旅消费场景,支持在副中心举办各类首映式、首发式,鼓励开发研学旅游项目,根据累计参与人数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支持建设新型文化空间,引导社会资本打造新型文化空间场景,鼓励建设以演艺消费、非遗传授等为核心的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同的新型文化空间,根据功能业态、营业收入等年度综合效益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体育活动,支持引进观赏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在副中心举办各类室内外运动、水上项目、电竞、体育竞技等体育活动和运动赛事,根据累计参与人数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另一方面,区文旅局还支持企业集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引育文旅链主企业,发挥文化旅游平台企业和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培优育强,对当年或次年新落地的产业链企业,经认定最高按年度区域贡献的70%给予支持。
加快链式集聚发展,在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综合能力处于领先地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存量产业链平台企业和头部企业,经认定最高按年度区域贡献增量部分的70%给予支持。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加强企业梯队培育,引导有特色、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中小文旅企业集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对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较上一年达到一定增速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对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年度首次纳入通州区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文化旅游类企业,一次性支持10万元。
鼓励文化相关企业实地办公,对通州区内新增租用办公用房的文化相关企业,年度区域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经评定可按企业实际房租给予分档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区域贡献的70%,连续支持三年。
支持文化IP培育转化,支持文化及相关产业领域市场主体开展内容原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并实现文化IP的市场化转化,对转化收益大于前期投入的项目,经评定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鼓励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承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文旅数据专区建设,推动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数字文旅产业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示范标杆,支持智慧文旅、数字文旅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对带动区域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且效益突出的项目,根据运营主体区域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
推进艺术品市场建设,发挥原创艺术优势,促进原创艺术蓬勃发展,实施万名艺术家集聚工程,鼓励原创艺术产业化工程,支持各类艺术家在我区开展艺术创作、交易,打造艺术品版权的确权、制作、定价、交易、投融资、保护等全链条服务平台,支持艺术品交易中心、艺术品展览展示中心、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根据营业收入、行业影响力等综合效益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