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新闻总第961期 >2024-07-02编印

本市强化三伏贴服务不良行为监管
不得将红外贴磁疗贴作为三伏贴使用
刊发日期:2024-07-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今年的三伏贴将于15日正式开始贴敷。市中医局日前发布今年的中医药“冬病夏治三伏贴”工作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将红外贴、磁疗贴等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作为三伏贴使用。

方案要求,提供三伏贴服务所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制剂批准文号。北京中医医院院内制剂“温阳化痰穴贴”、广安门医院院内制剂“消喘膏”、西苑医院院内制剂“补肺咳喘贴”纳入今年三伏贴临床用药,可在经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三伏贴制剂只能从经批准的制剂调出医疗机构中调出,且调剂使用的制剂仅限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再行调剂、转卖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三伏贴仅可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鼻炎患者,以及小儿、老年人、体虚易感冒、反复咳喘的人群开展,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三伏贴服务的收费管理,只可收取1次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每次收取30元治疗费。今年三伏为40天,每10天为一个疗程,每疗程贴敷次数不得超过3次。除了项目内涵规定的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不得再另外收取药品、材料等其他任何费用。

有关部门将强化对三伏贴服务不良行为的监管。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含“械”“健”字号)、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如红外贴、磁疗贴等)作为三伏贴使用。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技术规范提供三伏贴服务,不得出现减少穴位贴敷个数、与其他不合规穴贴混用等减少调剂制剂数量、多贴病人的现象。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一律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