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942期 >2024-06-04编印

全国首例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涉税案副中心开庭
刊发日期:2024-06-0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曲经纬)“碳资产”用来交易,买卖双方谁来承担税费?昨天下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纠纷两案,案件涉及CCER交易的税费负担等问题,系全国首例CCER交易涉税案。

CCER系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英文缩写,是碳交易市场中碳排放配额产品的补充产品。二者均是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手段之一,目的是改善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危机。销售方通过出售CCER获得经济回报,企业和机构通过购买CCER抵消碳排放,践行企业的低碳承诺。可是在交易中产生的税费谁来承担尚存争议。

庭审中原被告陈述,青海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某环保科技公司达成了4537898.2元的CCER交易,与某低碳科技公司达成了195000元的CCER交易。两者均是通过北京绿色交易所线上交易。原告向被告索要增值税发票被拒,遂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唇枪舌战”。“本案的争议在于:一,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授案范围;二,CCER交易的性质是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三,线上公开交易价格是否含税,是否有行业交易习惯;四,双方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税费应由谁承担。法庭总结的四点争议原被告双方是否认可?”审判长在听取原被告各自陈述和举证后,主持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将在合议庭评议之后择期宣判。

这场庭审由通州法院台湖法庭审理,审理地点位于通州法院。台湖法庭去年刚挂牌环境资源法庭,成为全市8个环境资源法庭之一,也是城市副中心的唯一一个。这里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为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碳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重要手段。碳交易场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就落户在城市副中心。据了解,这是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上线后,涉CCER交易征税问题首案,该案的妥善处理涉及CCER交易规则尤其是税收规则的认定,将对规范CCER交易市场、助力“30·60”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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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机制尚需完善

在案件的准备、预审、合议等步骤中,通州区园林绿化局为区法院对案件情况的整体掌握、政策执行等提供了行业信息支撑。“这场碳交易税票案,透露出碳交易市场机制尚需完善,也必将敦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出台,保护好这一新兴市场。”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琼旁听庭审后说。

刚刚过去的周末,城市副中心举办首届林业碳汇论坛,探讨碳汇实现路径正是其中一项重要课题。

整体来看,前端,生态打底,通过固碳等一系列措施做增量,发挥林业的碳库功能,增厚“绿色家底”;中端,实施方法学计算,解决“值多少钱”的问题,也就是研究如何进行生态价值转换;后端,进入交易环节,属营商环境范畴,必须要搞清楚税费谁交等问题。这一案件正是出现在后端。

在高琼看来,要完成我国“30·60”的“碳”承诺,碳汇交易市场是一种重要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体系。“比如通过法律法规保障碳交易市场公平,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碳交易市场的繁荣。”

此次审理,也是通州区自2023年建立“林长+法官”协调联动机制后的一次“信息共享”实践。“双方拟构建司法嵌入式林长制工作模式,推动生态司法与林长制深度融合,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让司法走进森林,森林融入司法。”高琼说。

“涉林工作部署、重大涉林政策、重大涉林案件、事件、舆情等情况,林长+法官能实时共享。充分利用公检法林协作、诉源治理对外窗口、调解员扎根基层等手段高质量多元化解纠纷。”高琼说,“林长+法官”可做的文章很多,双方将合力推行“补植复绿”“护林护鸟”“劳务代偿”“林业碳汇赔偿”等生态司法修复模式,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