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926期 >2024-05-13编印

如何应对两个60岁以上老人照顾四个80岁以上高龄老人现象?
北京发布“老老人”照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刊发日期:2024-05-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孙颖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研究与战略研究院、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主办的首都热点问题研讨会举办,会上发布了北京“老老人”照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智库报告,为构建活力奔涌的老龄社会建言献策。

为“老老人”照护服务“画像”

到底什么样的人是“老老人”?北京有多少“老老人”?“老老人”需要怎样的照护服务?这个解决方案首先为“老老人”画像。

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黄石松发布该解决方案时介绍:一是年龄上“更老”,按照联合国的分类方法,年龄达到80岁及以上的老人就成为高龄老人;二是身体功能“更老”,也就是已经部分或完全失能;从“老残一体化”角度看,“老老人”的照护政策也应该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以及孤寡、失独、城乡特困群体,以实现“老老人”政策与基本养老保障对象的衔接,真正“兜住养老的底”。

“根据这样的画像,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老老人’的总规模不低于88.74万人,到2035年将超过145.6万人。”黄石松说,届时两个60岁以上老人照顾四个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局面将成为普遍现象,凸显了完善“老老人”政策的紧迫性。

如何完善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体系?方案从明确底数、完善体系、多层次协同等五方面提出建议。

建立全口径“老老人”统计指标体系

首先要明确底数完善体系。黄石松说,要建立“老老人”综合分析与预警机制,对老年人实现“应评尽评”,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全口径“老老人”统计指标体系和多部门共享的“老老人”信息化系统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相关数据和报告,科学引导和明确社会预期。

制定“老老人”照护服务专项规划

一边是“长护资源不足”,一边是养老机构闲置“供大于求”。方案建议,要完善战略规划与配套设施布局。

要研究制定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的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强化兜底保障,探索对特困、重度失能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并以此为依据补齐医养结合设施不足的短板。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以街乡镇为单元建立资源台账,向全社会公开,要出台不同场景下护理需求认定、服务清单、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办法,让“老老人”进行选择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服务和补贴。

黄石松特别强调,要开展家庭尤其是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适医化”改造,根据评估区分人群,适老化改造和“适医化”改造相结合,避免建而无用。

“五床联动”形成医养结合服务送达机制

医院术后老人转不出,居家老年人“家里照顾不了又没地儿可去”,各类资源如何有机衔接?

方案建议,要分类施策支持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五床联动”,根据老年人不同健康状况下对医养结合服务的不同诉求,在家庭养老照顾床位(家庭病床)、机构养老床位、康复医院床位、社区老年护理中心床位、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床位之间建立起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结合服务送达机制。

尽快实现长护险制度在全市落地

要循序渐进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深层次改革,发挥首都基层治理优势,完善以家庭为主体的非正式照护服务政策支持,增强家庭功能。

黄石松举例说,实行长护险制度后,上海市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老年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下降了17%、8%、3%,长护险在促进机构专业化发展、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培育照护市场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尽快实现长护险制度在全市落地,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在长期照护领域探索弹性退休制度

目前北京市照护服务的人力资源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方案建议,要完善适合长期照护行业特点的职业发展体系,科学界定养老护理员和医疗照护人员的职业范围,调整优化职业标准体系。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在长期照护领域探索弹性退休制度,让更多的有能力、有意愿的潜在人员参与照护服务。

此外,还应大力发展人工替代技术和智慧照护服务,通过人工智能赋能,推动养老服务的全链条改造,为养老事业发展开辟出更多空间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