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897期 >2024-03-29编印

北京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
通州确保宋庄蓄滞洪区联通
刊发日期:2024-03-2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尹力,市长、市总河长殷勇日前共同签发了北京市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制定《2024年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灾后恢复重建、京津冀地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打通滨水步道断点等任务被纳入其中。

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坚持“河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

据介绍,第1号总河长令聚焦重点任务,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本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点等相关治水管水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编制。具体包括北京水网建设、水环境治理、滨水空间提升改造、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城市积水点治理、清管行动、灾后恢复重建、京津冀地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温潮减河工程建设、河湖生态复苏、水库堤防除险加固及标准化管理等。

任务清单中各区重点任务共249项,市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重点任务共32项,相关企业及单位任务共25项。同时,将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任务4项纳入其中,主要包括:改造老旧供水管线50公里,开展“清管行动”1万公里;实施北护城河滨水步道连通工程,打通东直门北桥等8处滨水步道断点;改造农村供水设施20处、完成50个村庄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营造干净优美的生态环境,动态消除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

其中,东城区将实现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不低于39.9%,达标面积不低于16.7平方公里;汛前完成“清管行动”,不低于100公里。

西城区将实现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36%,达标面积不低于18.25平方公里;汛前完成“清管行动”,不低于100公里。

朝阳区完成两个“水黄”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改造,完成6个自建设施供水住宅小区(社会单位)置换任务,通过“城带村”方式,将8个行政村纳入公共供水覆盖范围;汛前完成“清管行动”,不低于500公里,完成豆各庄中路积水点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重点推动实施通惠渠、坝河(酒仙桥路至郎园段)等美丽河湖提升工程。

海淀区6月底前完成三山五园地区地下水生态补水能力提升工程及玉泉山泉域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完成两个“水黄”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改造,完成4个自建设施供水住宅小区(社会单位)置换任务,通过“城带村”方式,将3个行政村纳入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重点推动实施清河(海淀段)、小月河、永定河引水渠(海淀段)、南旱河、南沙河等美丽河湖提升工程。

通州区确保宋庄蓄滞洪区一期、二期联通运用,汛期宋庄蓄滞洪区具备启用条件;完成1个“水黄”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改造,完成4个自建设施供水住宅小区(社会单位)置换任务,通过“城带村”或“镇带村”方式,将5个行政村纳入公共供水覆盖范围;汛前完成“清管行动”,不低于1000公里。

门头沟区汛前完成苇甸沟水库、安子水库和10座水闸灾后水毁恢复项目;完成门城水厂建设并投产运行。

房山区汛前完成崇青水库、天开水库和鸽子台水库灾后水毁修复项目;开工建设丁家洼水厂。

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区、各单位以市总河长令为引领,统筹各方力量,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各区总河长要签发区总河长令,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总河长令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市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对总河长令落实情况开展督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