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曲经纬)北京市住建委、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指出,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卖一买一”的家庭可按首套房申请房贷了。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北京“认房又认贷”政策从2017年3月开始执行,一直沿用至今。在业内人士看来,本轮“认房不认贷”能直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首付和房贷利率,降低购房门槛和负担。
此前,北京“认房又认贷”,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5%,非普通住宅则为不低于40%。如果是二套房,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非普通住宅则为不低于80%。如按照原来的政策,购房者在家乡购房且有贷款记录后,再想在北京买房则要执行二套房的标准,付6到8成的首付。
而在新政策下,家庭成员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贷款购房,是否有本地或者外地的房贷记录,只要在购房时在京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以总价600万元的普通住房计算,首付将减少150万元,以总价500万元的非普通住房计算,首付将减少200万元。而且相比二套房贷,首套房贷的利率更低,目前北京首套房贷利率为4.75%,二套房贷是5.25%。
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已全面落实首套房“认房不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