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91期 >2021-02-19编印

春节期间公安查处4起违规燃放
刊发日期:2021-02-1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程伟 通讯员 毛琳琦)2021年除夕至初五,通州公安分局共发现、劝阻违规燃放人员38人次,查处违规燃放4起,罚款处罚5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3人。

       2月11日20时30分许,通州公安分局中仓派出所民警在BOBO自由城小区西侧路巡逻时,查获正在违规燃放鞭炮的蔡某。经查,蔡某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属于禁放区域,通州公安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蔡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3日22时许,许某在潞城镇通胡大街路边燃放烟花爆竹,被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查获。经查,许某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属于禁放区域,通州公安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许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通州公安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有3人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