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27期 >2020-11-24编印

明年1月1日起
本市全面启用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刊发日期:2020-11-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杰)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收费票据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北京将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含中央和军队在京所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的打印应按照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要求,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其中,北京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实际,在其他信息栏目增加个性化信息。

新版票据中,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挂号费等;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填列的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药饮片、中成药费、一般诊疗费等。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是纸质票据的改革,主要是将使用财政部统一的票样,改变过去各省市票据不一致的问题,并不会影响普通人就医的报销效力。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行,新旧医疗收费票据样式并行使用的过渡期截至2020年底,2021年1月1日后,原医疗收费票据样式停止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北京市救护车收费专用票据、北京市临床供血收费专用票据的样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