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27期 >2020-11-24编印

通州蝉联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获全国表彰
刊发日期:2020-11-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冬菊)记者昨日从区委宣传部获悉,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通州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此外,中央文明办日前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通州区蝉联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上,通州区潞城镇前疃村、漷县镇北堤寺村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玉桥街道办事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潞城镇古城村金敬聪家庭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通州区潞河中学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综合科科长张桐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此外,中央文明办也于日前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通州区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称号。自取得“全国文明城区”称号以来,通州区坚持“创城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着重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创城成果。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标准、优环境”的工作思路,采取“对表查、对标改、全落实、重点督”的整改办法,举全区之力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常态化,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交通秩序提升、市场监管和窗口服务升级等专项行动,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2017年,通州区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区”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两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