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80期 >2020-10-09编印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标准为2.4万元、4.5万元、9万元
刊发日期:2020-10-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代丽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申报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了,补助标准为2.4万元、4.5万元、9万元,申请截止日期到本月20日。

       疫情初期,本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就业工作平稳有序,曾制定了多项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其中就包括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申请对象包括:依法取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疫情防控期间为在“就业超市”急聘在线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jycs/kyjp.html)中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的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50人(含)以上的,补助2.4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5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9万元。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合同制用工,也可是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用工。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最高补助9万元。

       服务机构可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超市”平台或展开左侧“应对疫情北京人社服务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