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丽君 通讯员 高潞秋)9月1日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施行。通过补贴方式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中显示,车辆所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并且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在此范围内,可申请激励资金。
针对符合激励要求的车辆,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其中,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方可获得当期激励资金。
此外,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的企业,在资金激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据了解,货物运输车燃料以柴油为主,而柴油车排放危害大,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是我国大气灰霾、酸雨和光化学烟雾形成的重要原因。
区交通局统计数字显示,全区共有2151户货运企业,持有13287辆货物运输车辆。
为激励这些企业淘汰或转出本市牌照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降低车辆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区交通局积极推进方案落实,一方面通过召开会议讲解方案内容,另一方面根据运输货物类别,建立冷藏车辆、渣土车辆、水泥罐车辆、危化车辆、其他车辆5种货运企业管理台账,确保政府惠民政策传达到位。
激励金补贴自9月1日正式开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