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近日,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发布《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将针对医疗质量安全常态化开展日常自查,严格执业范围、规范长处方管理、加强不良事件报告整改,并每年定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改善举措。
方案明确“以市带区、区指导机构”的三级基层医疗质控管理架构。市级质控中心将在全科医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神心理、体检、互联网诊疗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及质控督导。各区完善区级质控中心设置,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加强专职质控人员配置。
本市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医疗质量安全常态化开展日常自查与年度全面自查。严格规范机构执业范围,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严禁无证上岗、超范围诊疗等违规行为;聚焦“一老一小”、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规范诊疗行为、处方开具及长处方管理,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等管控;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及分析整改闭环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医疗危化品、医疗设备及应急通道安全管理。
按照规划安排,各级质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每年1月至3月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改善举措和时限。针对全面自查提出的相关举措,于当年10月前积极改进完善。卫健部门将定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情况核查。
此外,本市推动基层医疗质控管理模式数字化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区和质控中心搭建智能化监测平台,实现跨机构、跨专业的质量比对与趋势分析,形成动态更新的质控指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