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1336期 >2025-12-30编印

北京建筑规模管理多维度改革创新释放空间发展活力
刊发日期:2025-12-3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曲经纬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关于深化建筑规模实施管理的意见(试行)》印发,标志着首都建筑规模管理思路实现根本性转变:由“管总量”转向“重流量”,由“控增量”转向“优存量”,由“守底线”转向“促发展”。这一改革涉及街区统筹、弹性配置、重点投放等六大维度创新,正为北京高质量发展释放空间新活力。

指标“活起来”:

跨区域流动破解配置难题

“随着北京市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建筑规模管理的思路也要变。”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说。《意见》明确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在保持各区建筑规模总量稳定的前提下,允许指标在街区与街区之间、街区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进行更大空间范围内的统筹平衡和有序流动。

对于同一权属主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还可结合存量空间提质增效和低效空间腾退利用,将建筑规模指标在不同用地之间进行统筹。《意见》还强化了建筑规模指标投放使用的全周期管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指标登图入库、审批监管一体化,同步标记信息标签,推动指标实施的动态监测与体检评估。

存量“优起来”:

旧空间焕发新动能

《意见》推出多项存量优化支持政策,让老旧空间通过科学更新焕发新活力。政策明确区分增量街区与存量街区发展需求,其中存量街区围绕建设“人民城市”要求,提出多项民生类、配套类设施新增规模不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

在具体实施中,老旧小区、危旧楼房、老旧厂房、老旧低效楼宇等更新改造过程中,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而增设必要的楼梯、风道、无障碍设施、电梯、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和室外开敞性公共空间,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计入管控总量;老旧平房院落保护更新时,为满足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在院落内增加的厨卫等模块化配套设施,同样享受规模豁免政策。对于重大城市更新项目,经论证后新增建筑规模可获不超过50%市级弹性预留指标支持,有效解决品质提升、更新改造缺指标等问题。

保障“实起来”:

重点领域精准赋能

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城市核心功能提升,《意见》推出新支持体系,实现重点领域精准赋能。在空间布局上,明确将建筑规模指标向轨道站点等交通可达性高的城市网络化枢纽地区倾斜,位于轨道站点中心3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按相关办法给予相应比例的市级弹性预留指标支持。

在产业支撑方面,针对产业园区等新质生产力集聚的重点功能区,加强生产、研发、设计、经营等多功能复合利用支持,对于有特殊工艺、装备要求的厂房、动力车间等生产用房类项目,经论证后可按实际需求确定层高,因加倍计容而新增的建筑规模可不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同时鼓励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原则优化高校空间布局,央属、市属高等教育设施及重点科研院所疏解项目,经论证后可给予一定比例市级弹性预留指标支持,原则上支持比例不超过新增建筑规模的50%。

在基础设施保障上,位于对外交通用地上的铁路、公路及附属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交通场站等跨区域生命线廊道项目,经充分论证确需建设且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或建设计划的,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及现状规模统计。

据悉,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结合年度体检评估综合判断,持续收集各方需求和意见,适时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让建筑规模指标真正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