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1273期 >2025-09-26编印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对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刊发日期:2025-09-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楠)城市副中心应当率先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近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二审稿明确,城市副中心是北京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载地,是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覆盖通州区全域。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要坚持以副辅主、主副共兴,落实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要求,建设新时代的精品城市。

此外,二审稿提出,本市统筹制定疏解承接规划计划,完善支持保障措施,持续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公共服务资源、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业等向城市副中心疏解。城市副中心应当加强市级行政中心建设,实行行政办公功能大集中、小分散布局,健全行政办公区运行保障机制。

城市副中心还应当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对外开放等领域开展政策措施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应当率先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