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1241期 >2025-08-13编印

早晚高峰在车流中随意穿行 频频占用公交车道和应急道
京通快速路上摩托车违法严重
刊发日期:2025-08-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张蕾 实习生 魏欢欢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京通快速路早晚高峰摩托车违法问题突出。前天晚7时许,记者驾车在京通快速路出京方向行驶,从四惠桥到双桥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快速路上的30多辆摩托车中,超过半数以上违法驶入公交车道。

■现场

半小时有18辆驶入公交道

前天晚7时20分左右,记者从东四环中路驶入京通快速路出京方向,没过多久,就有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走应急车道向东飞速驶去。记者注意到,京通快速路出京方向为三条车道,最内侧车道是潮汐公交车道,根据路面标划,该车道启用时间为17时至20时之间。由于晚高峰出京方向车流量较大,小客车车速只能保持在20公里至40公里每小时之间缓慢行驶。

从四惠桥到双桥一段,记者行驶了大约半小时,先后有30多辆摩托车从车旁经过,而违法驶入公交车道的摩托车达到18辆之多,超过半数以上。

此前有市民反映,除了走应急车道、公交车道外,早晚高峰,京通快速路上摩托车在车流中来回穿梭,甚至在车前压车的现象也不鲜见。

摩托车是否可以上高速行驶,各地规定有所不同,部分城市有高速禁摩的规定。记者了解到,在北京,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封闭路段若入口处无摩托车禁行标志,普通黄牌摩托车允许进入行驶。因此京通快速路允许摩托车驶入。

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交管部门持续围绕环路、快速路等城市主干道的主路,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进入和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早高峰,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已先后查处多辆遮挡号牌并在非紧急情况下驶入应急车道的摩托车。

■提醒

摩托车上路应遵守哪些规定?

摩托车在京上路行驶应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全国及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环路主路及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环路主路及四环内部分路段,京A号牌摩托车也禁止通行。

驾驶摩托车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不得占用应急车道。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摩托车只准在辅路上行驶。此外,驾驶人需佩戴安全头盔,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警示

“护卫式压车”不可取

近日,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在一段疑似高速公路的封闭道路上,一辆摩托车突然变道超车后故意减速“压车”,甚至触发后方机动车的碰撞预警,此举只为让车队其余4辆摩托车借道超车。记者注意到,从多地曝光的案例来看,摩托车队以“领头车压车”方式协助队友超车的行为并非个例。在视频评论区中,也有北京网友表示,遇到过类似“没素质”的车队。

北京京臻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护卫式压车”看似“彰显团队精神”,实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从行政违法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摩托车“压车”属于“故意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反了“安全、畅通”的通行原则;而视频中“轧实线变道”及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行为,也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和分道行驶规定,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事风险层面,若“护卫式压车”行为情节恶劣,如摩托车队存在明确的组织性驾驶对抗行为,例如配合封锁车流,频繁变道干扰其他车辆,客观上导致交通秩序混乱或事故风险显著增加,可能符合“情节恶劣”要件,即使未造成交通事故,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