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楠
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条例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公交车也可应用自动驾驶
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双试点城市。但随着本市自动驾驶实践的不断深化,也面临着部分创新应用活动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解决制约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突出问题。
未来,公交车、出租车、摆渡车、环卫清扫、治安巡逻以及个人乘用车都将可以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了。条例规定,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个人乘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掌握并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
此外,本市支持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场景还包括:除校车业务以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相关部门将根据本市道路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确定相关应用场景车辆的总量,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场景落地计划。
上路通行前要完成必要测试
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先要完成一系列必要测试程序。记者了解到,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企业需要在本市测试自动驾驶功能的,可以申请开展道路测试活动。完成道路测试活动并达到规定条件,需要测试载人载物等应用场景的,可以申请开展示范应用。通过安全评估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自动驾驶车辆号牌,申请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道路应用试点主体需具备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监测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车辆、人员、网络等运营情况,并定期将运营车辆送交国家、本市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还应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一旦遇突发情况,可及时发出预警、接管车辆控制权,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处理等工作。
自动驾驶汽车一旦发生故障,驶出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应当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降低行驶速度、将车辆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交管部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企业还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事故过程信息或事故分析报告。
统筹确定通行区域及道路
为了能让“路”与“车”匹配,条例提出,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发展规划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此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鼓励支持地图测绘相关企事业单位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市政府根据本市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和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规划,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