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939期 >2024-05-30编印

北京高院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
对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刊发日期:2024-05-3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蕾)昨天,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前,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在会上表示,北京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2019年以来,20余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60余名实施虐待、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的被告人被宣告从业禁止。

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今年4月,北京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一审、二审案件25563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88.3%,刑事案件占比10.1%,行政案件占比1.6%。刑事案件方面,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581件,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一审案件1551件,判处被告人1731人。从案件特点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年龄集中,16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占全部未成年犯罪的92%。

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中,性侵案占比较高,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制猥亵、侮辱、强奸等犯罪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比例累计超过70%。此外,以网络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多,假借交友、心理辅导、介绍兼职、充值打赏为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不容忽视。

民事、行政案件方面,白皮书称,2019年以来排名前三位的民事案由为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其中,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的抚养、监护、探望纠纷呈增长趋势。调研显示,90%以上藏匿、抢夺子女的行为源于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子女往往成为夫妻、家庭成员间争夺利益、宣泄情绪、报复对方的筹码和工具。70%以上长期被藏匿、抢夺或拒绝探望的子女年龄不满8周岁,这些孩子在长期、反复的矛盾和诉讼中极易遭受严重身心伤害。

此外,未成年人校园侵权、运动伤害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行政案件也有增加趋势。一些因学生欺凌、暴力事件引发的刑事和民事侵权纠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白皮书显示,在涉学生欺凌、暴力因素的具体案件中,约60%为民事侵权纠纷,施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还有一些欺凌、暴力事件演变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施暴者均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任雪峰介绍,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北京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凝聚多方合力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延伸帮扶。例如,在抚养、探望、监护权纠纷中创造性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父母采用不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子女、因父母疏于对子女的照顾陪伴导致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2376份,累计对1545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12次,科学有效引导监护人“依法带娃”。

此外,北京法院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经济帮扶和心理疏导力度。2019年以来,累计为500余名困难未成年人发放各类救助金、慰问金1300余万元,对244名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重新融入新生活。此外,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工作,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累计对失足未成年人开展各种形式回访帮教1800余次,帮助80余名未成年人顺利复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