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822期 >2023-12-15编印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成 贷款利率下调 贷款年限延长
北京调整优化购房政策
刊发日期:2023-12-1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曲经纬)优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下调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延长最长贷款期限……继“认房不认贷”后,北京购房政策再次调整和优化。昨天,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市现行首付款比例的标准于2017年发布,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均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个人购买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通过差别化首付比例来稳定市场预期,让楼市快速降温。而根据当前市场形势,这一调控措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改善型购房人。

根据通知,新规执行后,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均为30%;二套房则按城六区和非城六区划分,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0%。同时,此次调整取消了房价过快上行阶段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贷款最长年限从25年恢复至30年。

本次还调整了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北京目前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制定于2014年: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3960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468万元,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3168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374.4万元,六环以外单价低于2376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280.8万元。

根据通知,新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要求: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85000元/平方米,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65000元/平方米,六环以外单价低于45000/平方米。较之调整前,普通住宅认定不再看总价,对改善型家庭而言意味着较之前可贷出更多贷款。

此次调整优化的另一内容,就是降低购房贷款的利率。今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通知明确,城六区首套、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10BP(基点)、LPR+60BP;非城六区首套、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LPR+55BP。而调整前首套房利率为LPR+55BP,二套房为LPR+105BP。按照央行11月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2%计算,城六区首套房、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4.3%和4.8%;非城六区首套房、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4.2%和4.75%。新购房人利息负担将有所减轻。

通知还提出,各银行应根据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