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703期 >2023-06-27编印

一季度产值实现“开门红”最高奖百万
副中心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举措出炉
刊发日期:2023-06-2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赵鹏)昨天,区经信局公布《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今后相关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有望获得最高300万元支持,相关企业一季度产值实现“开门红”最高可获百万元大奖。

《实施细则》提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高精尖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新材料等;择优支持对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及转型升级、稳定本区经济增长有重要支撑的重点企业和项目以及区政府要求扶持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今后《实施细则》会重点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重大技术改造,最高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拨款补助,最高支持200万元;对获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诊断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最高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的25%给予拨款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

有关部门鼓励副中心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老旧厂房等空间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竣工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2022年1月1日开工后在建的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按纳入奖励范围已发生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一季度“开门红”奖励,对今年一季度产值净增量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净增量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净增量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经信部门对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于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于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此外,经信部门还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北京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经信部门还支持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参加具有国际重要行业影响力的境外展览展示,对企业参展所发生的展位费、搭建费、会议注册费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申报周期内实际发生费用30%,单个展会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