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614期 >2023-02-22编印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首批北京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启动申报
刊发日期:2023-02-2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关一文)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首批北京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主要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引导支持的主要方向包括: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据介绍,北京市将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级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建设“智能大仓”,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

项目申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北京市注册的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内容符合县域商业建设支持方向的单位,均享有自主申报资格。项目地理位置位于北京市涉农区辖区范围内,功能以服务居住在乡镇和村的农村居民为主。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建设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完工时间应在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果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资金支持方式为财政补助,按照市区分级审核、第三方评审、联合验收、公示等步骤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发生地,按照年度项目征集通知确定的时间要求,向属地区级商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资料。跨区项目可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各区商务部门结合本区县域商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对申报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推荐上报,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填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各区商务局收到项目及时审核上报,最晚于2023年3月30日前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