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466期 >2022-07-26编印

完善民主协商和监督机制 提高居民参与度
老旧小区改造流程“破旧立新”
刊发日期:2022-07-2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刘薇)如何让城市的“老破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盘活城市存量,推动城市焕新,成为城市安居宜居的重要组成?日前,通州区创新提出“1+2+2+1”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民主协商和监督机制,提高居民参与度,扩大与社区和物业协商共管范围,提高属地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监督力度,逐渐改变长期普遍存在的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痛难点问题,为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十四五”时期,通州区将实施完成共280万平方米的改造,涉及居民3万余户。作为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此次推出“1+2+2+1”的工作举措,正是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居民自治、社区物业共治共管的有机结合。

所谓“1”即充分发挥项目主体的统筹作用;“2”分别是加强设计单位与居民改造意愿的协商、加强监理单位与居民代表联合的监督,以及构建小区改造与物业共建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构建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相结合的机制;最后一个“1”即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

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邱磊介绍,“1+2+2+1”的工作举措可以大大提高居民对改造项目的参与度,避免居民对改造方案不知情、改造效果不认可的现象发生。群众的很多建议,第一时间反馈到设计单位,特别是在外墙颜色、停车位设置、公共区域改造等方面,倾听民意,汲取民智,通过优化更加方便居民、美化小区,宜居体验感更强。进入实施阶段后,参建单位还会专门接待、梳理、研究群众建议意见,使得服务更专业并贯穿改造全过程,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前置规划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通州区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首次采用了“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这项举措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评选出既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又具备较好居民工作和社区治理能力的综合性参建单位。”邱磊说,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属地政府、社区、居民、物业代表共同组成,从施工组织设计、居民工作方法、长效管理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共同评定。定标会将全程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程监督、全程记录,根据属地政府、社区、居民、物业等代表广大业主的意愿做出公正的评定。

除“评定分离”外,“1+2+2+1”举措另一大亮点在于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前与待改造小区的社区和物业签订社区治理、共建共管意向书,有利于在改造全过程管理中落实党建引领,居民全程监督,有利于在施工过程和保修阶段实现居民诉求快速处理。

目前,通州区2022年拟开工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定标工作正在陆续完成,计划8月陆续实现开工。邱磊介绍,要把“民心工程”办入人心,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将改变以往单一的以工程为目的,而是将工程与基层治理结合在一起,进行大量的、深入的、细致的群众工作,并以“绣花精神”精工老旧小区每一个细节,使其焕新焕发活力。下一步,将加强与属地政府、社区、居民和物业的密切配合,激发各方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解决一系列老旧小区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副中心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