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252期 >2021-10-09编印

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演出场所防控指引》发布
演出场所应全员定期核酸检测
刊发日期:2021-10-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了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演出场所防控指引》,演出场所应建立全员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对频繁接触服务对象或相关物品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每周检测一次。

       根据指引,本市文化和旅游场所不接待以下人员: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14天内有新增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入境未满21天且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

       演出场所要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防护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隔离场所和转运工作安排;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两次以上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每天举办多场演出的场所,在每场演出结束后都应进行消毒;做好入场检测登记,严格门岗管控,在显著位置通过海报、滚动电子屏、告示牌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设置临时隔离区。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演出场所应立即关闭场所,并在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演出主办方应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演职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演出期间,除参加演出的演员外,其余演职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注意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