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252期 >2021-10-09编印

孵化新消费品牌最高补贴200万元
刊发日期:2021-10-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马婧


       为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速新消费品牌孵化,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新消费品牌孵化项目的通知,将为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改造项目、新消费品牌企业发展项目、新消费品牌孵化机构打造服务平台项目提供支持,其中,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新消费品牌孵化的支持对象主要包括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改造、新消费品牌企业发展以及新消费品牌孵化机构。新消费品牌孵化试点基地为经区政府认可、挂牌运营的基地。新消费品牌是指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产品更新迭代,广泛应用数字技术等新技术、依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渠道、基于社交网络和新媒介的品牌。新消费品牌孵化机构是为新消费初创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投融资、资源对接、联合办公等孵化服务的专业机构。

       根据申报通知,本市鼓励挂牌运营的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为开展新消费品牌孵化、举办宣传引流活动进行公共场地、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及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改造,为入孵企业提供良好的孵化空间。支持内容包括2021年以来的装修改造、软硬件设备购置等。对基地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新消费品牌企业发展项目,支持内容包括商标、专利注册申请等品牌建设,产品创新、加速迭代,以及品牌示范门店、旗舰店建设。对新消费品牌企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支持新消费品牌孵化机构2021年以来在京开展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孵化辅导培训、新消费品牌论坛及榜单发布活动等,支持内容主要为活动场租、搭建费用。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新消费品牌孵化期一般为1年,申报品牌示范门店、旗舰店支持资金的单位,应承诺获得财政资金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1年内有拆迁、停止营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应退回相应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