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152期 >2021-05-14编印

京津冀自贸区22个事项年内“同事同标”办理
刊发日期:2021-05-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任珊)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年度专利授权量公开等在内的22个政务服务事项,年内将陆续公布落地实施,实现“同事同标”办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办事将适用同一标准,结果互认。

“京津冀三地地域不同,政务事项适用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同,标准和结果的互认存在一定难度。”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年初以来,三地政府政务服务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制定并组织推动“同事同标”方案落地。

首先明确含义。满足“四同一互”的事项才能称之为“同事同标”,即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互认。接着研究进驻自贸区的事项,通过逐部门、事项一一对表,并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需求,形成了事项和需求两张清单。随后,三地政府部门研究对接“同事同标”事项,首批梳理出22个政务服务事项。

记者注意到,首批事项涉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交通、知识产权、药监、商务、税务等6家政府部门。事项有涉及企业开办注销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和信息反馈的;还有涉及企业专利、商标等代办或办理的。

这些政务服务事项将于年内陆续公布实施,落地后,当事人在京津冀自贸区内办事将适用同一标准,结果互认。下一步,京津冀政府相关部门将抓紧调整办事系统,更新办事指南,确保22项事项年内进驻相关政务服务场所实施。京津冀三地也将加强工作对接,持续不断地推出更多“同事同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