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总第5263期 >2020-09-09编印

楼上改造露台 楼下屋顶漏水
接诉即办 多元调解促邻里和谐
刊发日期:2020-09-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田兆玉)露台漏水,引发三方争议。党建引领“接诉即办”,多元调解促邻里和谐。

近日,居住在通运街道牡丹园社区的房女士发现自家卧室顶部存在漏水现象,于是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查找漏水原因,发现原来是楼上业主改造露台,铺设鹅卵石地面,导致露台防水层损害,雨水才漏到自己屋内的。为尽快止损,房女士联系物业公司和楼上业主王先生,要求共同维修。

王先生表示,自己在两年前购买房屋时,露台已经被改造,自己购买房屋后并未对露台进行处理,不应由自己承担此维修责任,且不愿受到维修施工干扰,拒绝提供通行便利。同时,物业公司认为,露台部分为六层业主独享区域,不属于物业公共维修范围,维修责任不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了解到情况后,社区党总支与通运司法所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职律师及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调解,邀请房女士、王先生和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三方共同到场。聆听当事人及物业三方意见,理清三方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以和谐为目标,换位思考,包容大度,最终逐一获得突破,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王先生分别出1000元维修费,对于这样的结果房女士表示认同。最终,三方当事人在通运街道全环节多元化解中心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物业纠纷多而杂,全走法律程序不现实。”化解中心相关负责人陈吉超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提到,要建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成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这是我区首个全环节多元化解中心,主要以物业纠纷化解为主,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全环节多元化解中心协调多部门集中“会诊”,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融合。通过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裁定、诉讼等方式,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形式多元化。

据统计,自7月初运行以来,全环节多元化解中心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件,调处化解物业纠纷2件、邻里纠纷5件、合同纠纷1件,办理涉及12345接诉即办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