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资讯总第5211期 >2020-06-29编印

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180元降至120元
刊发日期:2020-06-2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李祺瑶 贾晓宏 牛伟坤 孙乐琪

628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35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强提示市民,核酸检测工作还在陆续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不意味着取得了“通行证”,不能掉以轻心。

特别是集中观察和居家观察人员,要严格做到“足不出户”,避免出现交叉感染。全体市民要继续保持防护意识,遵守相关防疫指引,不扎堆、不聚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62812时,全市累计完成采样829.9万人,已完成检测768.7万人,基本完成动态清零。

“应检尽检”人群由政府资金按约定标准保障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对于本市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的,由政府资金按照约定标准予以保障。

除此以外,对于“愿检尽检”人群,在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个人自付检测费用;在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照第三方机构自主定价标准个人自付检测费用。

杜鑫表示,市医保局将密切关注核酸检测价格政策落地实施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同时,综合国家及本市最新要求、核酸检测技术发展进步以及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对检测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核酸检测价格医疗机构不得上浮

据杜鑫介绍,从疫情开始,市医疗保障局即按照国家要求,将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检测及治疗相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资金兜底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519日起,市医保局商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将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规定予以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近日,为进一步降低核酸检测成本和群众费用负担,结合检测试剂价格变化情况,市医保局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同步调整了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从625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该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但可根据自身情况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也按照上述政策执行。非公立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第三方检测机构、非医保定点私立医院等)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检测价格由机构自主制定。

逐步推出便民检测举措布置街头小型方舱或移动采样车

张强介绍,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后,本市检测工作坚持“应检尽检”底线不变,“愿检尽检”同步展开,精准防控疫情,满足市民需求。

做好“愿检尽检”服务。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按照就近原则选择检测机构、提前预约登记进行核酸检测。对经核定但不能履行预约、按时出结果等承诺的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全市正在逐步推出便民检测举措,比如,布置街头小型方舱或移动采样车,把检测设备建在市民家门口、单位门口,满足常态化、多样化检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