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楠)市场监管总局昨天表示,经研究,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拟立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专用性提出要求。运输食用油脂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车和容器运输食用油脂。运输罐车装油运输记录还要进行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方可装油运输。
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2023年消费量高达3908万吨,散装运输量也较大。今年7月,媒体报道的《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热议。据了解,现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对运输作业作出规范,对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此次拟立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专用车辆、罐车清洗等卫生要求作出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从公示信息中了解到,此次拟立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专用性提出要求。其中,运输食用油脂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车和容器运输食用油脂。运输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要对运输罐车装油运输记录进行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方可装油运输。油罐要进行定期清洗,清洁所用的洗涤剂和清洗水也有一定要求。此外,标准还将对食用植物油承运方和接收方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