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兆玉)为了更好地保护水生态环境,7月起,通州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非法捕捞联合打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活动效果显著,已将2万余斤田螺放归河流。
自北京市全面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狠抓“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落实,今年7月1日起,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环食药旅支队按部署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非法捕捞联合打整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农业农村、公安、水务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水务巡查+农业执法+公安打击”跨部门执法协作模式优势,整合线索资源,互通违法线索,协作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渔业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7月20日,区河道事务管理中心巡查人员在运潮减河附近发现大量田螺,执法人员迅速出动,现场查获田螺205袋、2万余斤。经现场检查,渔获物田螺仍然存活、外观完整,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将田螺放归河流。
生态河道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科研价值。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狠抓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落实,与公安、水务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深挖非法捕捞线索,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与生态环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对造成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偿工作,养护结合,守护好水域生态,共护副中心“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