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鹏)近日,区经信局印发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今后,“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有望获得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实施细则规定,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80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享受差额奖励。对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100万元。
不仅如此,实施细则还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加速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含软件信息化设备)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
与此同时,“专精特新”企业通过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设施建设或生产经营的,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笔贷款贴息最高2年,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此外,对于在区内承办国家级、北京市级、通州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办(指导、支持)活动的企业单位,对于活动期间发生的场地费、会议服务费等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金补贴,单场活动补贴金额最高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单个申报主体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