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维静)自2024年7月1日起,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水务部门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此次划转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水务领域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共463项。主要包括: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记者从区水务局了解到,原北京市通州区水务综合执法队整建制并入区城管执法局后,办公地址更换。此外,相关行政权力划转后,水务部门将继续统筹促进行业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防止行政管理与监管执法相互脱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落实综合执法监管责任,两部门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作配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