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雪柠
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将陆续拿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近日,记者从市农村土地颁证办获悉,本市已在大兴、昌平两个试点区初步完成地籍调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接下来,全市各区将全面开展该项工作,预计于明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登尽登”。农村村民也将像城镇居民一样拿到“大红本”,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大兴试点 摸底宅基地8.2万宗
4月29日,在大兴区采育镇龙门庄村,村民倪大哥和妻子拿着刚“出炉”的不动产权证书,脸上笑意盈盈。翻开“大红本”,宅基地面积、房子数量、户内成员等信息清晰标注,一目了然。这也是大兴区颁出的第一本“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
这本薄薄的产权证,“分量”不轻。
“原大兴县开展过两次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主要在九十年代。因为是试点,没有全面开展,所以只有少数农民手里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大多数宅基地都没有进行确权登记。”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没有产权证,村民遇到落户、报领暖气费、房产继承等日常事项时,都需要村镇出具房产证明,既费时费力,又不便核实真伪。
在全市统一部署下,今年3月底,《关于开展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的通告》在大兴区政府网站发布,大兴区成为全市首批试点区之一,分批依次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并依村民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经初步调查摸底,大兴区共有超8.2万宗宅基地。“这里面有的存在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一户多宅等复杂情况。我们会在现有政策标准下,对这些宅基地形成‘一宗一档’,分类处置,逐步分批实现‘应发尽发’,为后续精准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夯实基础。”该负责人说。
全市铺开 通州等五区今年完成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则是在村庄范围内除宅基地外的建设用地,以及村庄范围外属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相较于城市用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曾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市农村土地颁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全覆盖地籍调查,摸清底数,对于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实现“应登尽登”。本市的相关工作便据此开展。
据介绍,在试点阶段,本市以大兴、昌平两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为主,其他涉农区为辅,在今年4月底初步完成地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陆续进行确权登记。
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全市各区将“一区一策”,按照“调查一批,确权一批”的方式推进,其中通州、怀柔、平谷、密云、延庆5个区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房山、顺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力争在明年10月完成确权登记。
摸清底数 登记产权不涉拆迁
此次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地籍调查,是否与拆迁有关?在入户调查阶段,不少村民产生疑问。
“咱大兴制定了这份《工作指南》,入户时我们一定要跟村民说清楚,让大家放下疑虑。”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南》明确告知,现阶段开展地籍调查工作,主要是针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开展现状调查现状测量,收集相关材料等,也就是对宅基地及房屋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数据底库,不涉及拆迁、分户口本、买卖、收税等问题。
据了解,为确保公平公正,防止弄虚作假,此次开展的宅基地调查工作还将调查结果公示作为“规定步骤”,接受群众监督。目前,试点区已初步打通确权、登记、发证路径,补齐不动产统一登记缺项,将不动产登记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使农村村民也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产权登记的权利。
市农村土地颁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计划在明年12月底前对登记发证成果开展检查验收,形成全市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数据库,基本实现全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登尽登”。专项工作结束后,后续新增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将纳入日常登记,在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