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715期 >2023-07-13编印

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本市将统一建立地名信息库
刊发日期:2023-07-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曲经纬)即日起至8月10日,《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突出地名规划亮点,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并明确地名的数字管理要求和监督职责。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或市规自委官方网站提建议。

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九章五十二条,涵盖地名规划、地名命名与更名、地名标志、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数字管理等内容,是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具体举措,意在推动首都地名管理高质量发展。

“充分利用地名管理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体制机制优势,并发挥多规合一统筹作用,突出地名规划的法律地位。”这位相关负责人说。办法明确了地名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详细规划的专项规划,应与控规或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同步编制、同步报审、同步实施,并提出地名规划编制、审批、成果、公布、调整等全链条管理措施,形成了相对完整、系统的管理规定。这也是此次立法的创新点之一。

“地名文化保护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应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办法明确了市、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制定保护名录。城市开发建设或更新改造活动中,应优先使用存量地名;创新地名应当体现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及规划功能定位,注重在创新中延续地名文脉。

办法还提出市、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建立地名信息库,利用空间大数据,促进地名数据开发利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各类地名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的有机融合,为智慧城市空间底座提供支撑。

通过办法,地名监督力度也得到加强,“谁审批、谁监管,谁设置、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市、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标准地名的良好氛围。”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