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柴福娟)日前,区政府与市三中院签署《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两区”建设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构建12项机制,推动城市副中心“两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协议,双方将在“两区”建设制度创新和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加强诉源治理及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市三中院将为通州区“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回应通州区“两区”建设中民商事主体的司法需求,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和纠纷。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通州区“两区”建设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依据协议内容,区政府与市三中院共同构建十二项机制,包括:建立会商机制,在双方各自确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工作基础上,就区域内司法需求提出和反馈、重大纠纷隐患排查和预警、重要普法项目等重要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协商处理方案。
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市三中院与区政府合作,对“两区”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创新及建设发展法律风险开展前瞻性专题研究,不定期走访区域重点园区企业,召开专题座谈、研讨会,总结相关案件审判机制及裁判思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建立普法宣传机制,市三中院在重点园区设置普法宣传电子屏,涵盖各“云”平台使用方式指引及法治宣传等内容,帮助园区民商事主体使用北京法院的相关互联网诉讼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建立“法官工作站”机制,充分发挥“两区”建设(运河商务区)法官工作站作用,协调区法院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京法巡回讲堂、普法讲座、法庭参观等活动,及时化解潜在风险,精准回应园区民商事主体的司法需求。
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依托“两区”建设(运河商务区)法官工作站,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矛盾化解功能。加强与区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园区涉诉案件专门调解平台和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
建立示范性裁判机制,选取园区具有代表性的涉诉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发挥裁判规则对园区潜在纠纷的示范引导作用,明确当事人的诉讼预期,妥善化解与示范案件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有共通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的案件。
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定期向区政府及重点园区管委会进行案件分析通报,全面反映园区涉诉情况,案件分析通报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数量、原被告分布、案件类型、纠纷事由以及审判中反映出的需要区政府重点关注的矛盾多发领域、行业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等内容,助力加强园区矛盾纠纷的排查治理。
建立司法建议机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行业风险等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行业协会及时提出治理建议;针对园区建设及服务贸易中民商事主体的不规范行为和法律风险发送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预防化解潜在风险。
建立智慧送达机制,依托区政府重点园区管委会,及时了解园区企业住所地、送达地址等信息,深入落实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依法推广电子送达,全力提升送达效率,节省民商事主体诉讼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建立争议磋商机制等,推动副中心“两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