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67期 >2021-01-16编印

本市鼓励京津冀开展省际“定制客运”
刊发日期:2021-01-1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发布施行。《实施意见》鼓励环京护城河地区特别是京冀、京津地区间开展省际定制客运服务;鼓励普通包车开展通勤服务,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与京津冀地区之间、市内办公集中地与居住地之间的通勤出行需求。

      《实施意见》鼓励并规范发展定制客运。省际客运班线、省际旅游客运班线、市内旅游客运班线可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并明确要求定制客运车辆应使用7座及以上的客车。定制客运业务应当使用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入符合国家和本市要求的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禁止挂靠经营。进出京定制客运车辆应按备案的途经线路、客运站(点)运营。

       鼓励环京护城河地区特别是京冀、京津地区间开展省际定制客运服务。同时,从严管控800公里以上班线准入,鼓励班线经营者有序退出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和卧铺客车运营,对于现有班线的剩余运力,支持依法转为包车客运运力,在有效化解客运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意见》还鼓励发展旅游客运班线、旅游包车,进一步满足本市城区与郊区景区之间、周边省市地区景区之间的游客出行需求;鼓励普通包车开展通勤服务,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与京津冀地区之间、市内办公集中地与居住地之间的通勤出行需求。鼓励市内短途接驳客运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且公共交通覆盖不足的区域有序发展。同时指出,适度发展首都机场、大兴机场与周边省市地区之间和京郊与津冀毗邻县之间的短途省际客运班线,满足毗邻地区间居民出行需求和道路客运与航空客运接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