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38期 >2020-12-07编印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
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召开
刊发日期:2020-12-0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冬菊)日前,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君出席,市委第三巡视组成员李春飞应邀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督办工作的报告,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财经委的意见建议,关于2020年北京市通州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督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估的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通州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研究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拟对个别区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的有关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卉,副主任尚祖国、薄立军、张绍武、金文岭出席会议。

       常务副区长阳波、副区长楼俊峰,区检察院检察长祁治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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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4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