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2期 >2020-10-20编印

强化“3+1”工作机制 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 守护城市副中心生态环境
刊发日期:2020-10-2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施君 通讯员 吴倩)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类福祉,对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生态环保领域常态化监督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城市副中心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聚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涉及“疏整促”、烟花爆竹禁限放、空气重污染监测、河长制落实、“大棚房”治理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到京开展第一轮督察工作以来,区纪委监委对照督察反馈清单,加大了对生态环保领域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17年以来,共立案34件,处分30人,持续释放生态环保领域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

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到京开展生态环保督察,这既是对前期成效的检验,也是对当前工作的深化推进。区纪委监委跟进监督脚步,进一步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边督边改工作情况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此同时,还将围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查处力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提升生态环保工作实效。

不仅如此,区纪委监委还将强化“3+1”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领域问题。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建立纪内信访举报筛查机制、“接诉即办”工单筛查机制、监督检查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及时核查处置生态环保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工作整改推进不力等问题。另一方面,强化运用工作报告机制,及时总结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出建议,确保更加精准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案件的定性量纪。

“要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契机,深化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监督,推动全区生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蓝天碧水净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