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代金光)为进一步提升能源节约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引导节能项目落地实施,我区近日启动节能奖励资金申报。申报时间截至今年10月30日。
据了解,此次申报设置了4类奖励范围及标准。对于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节能效果进行奖励。其中,年度节能量50吨标准煤(含)及以上的项目,奖励标准按非工业800元/吨标准煤,工业600元/吨标准煤计算。
而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的区级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能源审计并通过市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申报也设置了相应条件。包括必须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依法经营、纳税,财务管理规范,能源统计资料完整的企业和机构。项目建设地点在通州辖区内。申报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奖励的项目,项目竣工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