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5284期 >2020-10-14编印

人民调解化解企业清退纠纷
刊发日期:2020-10-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散乱污企业需要清退,面对层层转包的土地,清退工作陷入了僵局。台湖镇司法所及时出手帮忙调解,为企业清退加速。

台湖镇某村是土地对外承包重点村,全村共有190多处承包地,有的承包给了企业,有的小承包地又另外转包给了其他个人及企业,有的承包人已经过世,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2004年张某从村里承包了20亩地,他的5个儿子也分别承包了3亩到7亩不等,承包期限至2028年。2008年,张某及5个儿子又分别把承包地转包给了许某,次年许某又转包给了王某。2011年张某去世,王某承包土地用作农业种植、牲畜养殖至今,后来又新建地上物及附属物。依据通州区“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需要对承包地退租,清退地上物及附属物,镇、村对承包人予以补偿。第一承包人张某已经去世,张某及儿子承包的土地又层层转包给王某,问题涉及相关人员较多。

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定调解方案,张某及5个儿子承包土地整体转包许某的问题,因为许某承包时间短,当时利益已经结清,许某决定退出中间的纠纷,并愿意签订相应协议。最终承包人王某由于在承包地经营时间长,投入多,希望得到相应的补偿。经过司法所调解,张某的5个儿子和王某达成调解,对王某损失进行补偿。

经过台湖镇司法所、镇重大办、村委会及相关权益人的最后协商,签订了《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集体产业用地试点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及附属物腾退清退确认书》。

据了解,自2020年1月开始,台湖司法所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与镇重大办、各村委会积极沟通,对于不能签署《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集体产业用地试点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及附属物腾退清退确认书》的人员及企业列出清单,逐一排查,找准矛盾纠纷点,利用“枫桥经验”,积极介入调解,为“蓝天保卫战”助力。

(田兆玉 吕民剑)

(区司法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