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81期 >2020-10-10编印

本市设立“学分银行”
存“学习成果”能兑换学分免修课程
刊发日期:2020-10-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刘冕)存钱存物不新鲜,现在,学习也能存“银行”了。市教委日前正式批复在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未来,各区开放大学分校也须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各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院校须加盟为学分银行成员单位。市民的学习成果可存入“银行”,经过认定与转换,作为获得学分、免修课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据。

      “学分银行”,是模拟和借鉴银行的机理、功能和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实现学习者各类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的学习激励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这家“银行”主要服务于在京各机构单位和全体市民,开展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与实践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和融通,搭建北京终身教育平台,服务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分银行承担机构账户和个人学习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其中,与机构用户共同制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实施有关学习成果的转换;为个人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积累、转换以及终身学习档案的建立、学习信息记录和学习信誉查询、学习成果的证明提供相关服务。学分银行还会建立学习成果信息库,个人学习成果经分中心或成员单位初审,市中心复审后存入“银行”。

       对应不同的“储蓄品种”,学分银行也建立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非正式学习等各类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制度。学习者获得的各类学习成果,可以在“银行”进行存储、累积,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认定与转换,作为获得学分、免修课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据。

       市教委介绍,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按照北京市行政区域设置,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分校设立。该中心负责区域内学分银行的咨询与宣传;负责学习者在学分银行的开户与建档;办理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业务并负责初审;完成市中心委托的相关工作。同时,分中心根据业务需求,可下设业务受理点。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院校、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组成。负责成员单位之间学习资源共建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负责成员单位学习者在学分银行的开户与建档;办理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业务并负责初审;完成市中心委托的相关工作。

       《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中介绍,学分银行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期推进”的原则,首先在本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开展试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学分银行建设的要求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