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5266期 >2020-09-14编印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夫妻共同债务……
法官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刊发日期:2020-09-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婚姻是家庭的开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了健全的细胞,才会有健全的社会。婚姻家庭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生效,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婚姻家庭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日前,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何杨彪法官走进宋庄镇疃里村大礼堂,结合案例为疃里村民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及重要变化,疃里村近百名村民在场聆听。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都有哪些亮点和变化?一起来听听法官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七大亮点。

1、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被撤销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官解读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是结婚的障碍,保障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关于“重大疾病”的理解,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

2、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明确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官解读

将夫妻共同债务限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出于保障未举债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夫妻一方因另一方大量举债而导致未举债方负担巨大债务的风险,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关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认定,实务中一般参考全国居民个人消费报告及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数据,综合判断个人消费支出的合理性。如果有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等特殊情形的导致家庭开支超出合理范围的除外。

3、增加亲子关系异议的确认和否认之诉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法官解读

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社会中出现少部分夫妻双方结婚后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事件,为了便于处理这类案件,《民法典》赋予夫或妻一方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权利。

4、设置协议离婚“30天冷静期”

○法条指引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官解读

“离婚冷静期”条款有助于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根据该条款规定,夫妻双方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流程如下:从流程上看,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难度将加大。但需注意,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适用。

(未完待续)

(区司法局发布 田兆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