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54期 >2020-08-27编印

全区新增31处电子眼 分布主次干道、高速路
9月起将抓拍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刊发日期:2020-08-2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郭丽君)开车不系安全带,打电话,你有这些陋习吗?从9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增加非现场执法种类,570余套“电子警察”将针对驾驶时接打查看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其中,涉及我区有31处,分布在全区主次干道、高速路。

       记者从通州交通支队了解到,这些设备分布在103国道、徐尹路、京榆旧路、京津高速、通燕高速等全区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和部分支次干道。9月1日起,电子眼正式启用,将从正面拍摄车辆的行驶情况,形成执法证据,经人工再次审核确认后,将符合规定的违法数据录入系统,并通过短信等渠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按期接受处罚。

     “无论是开车还是乘车,坐前排还是后排,均应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一名一线交警表示,交通陋习当中,尤其开车玩手机、车外抛物和强行变道不打转向灯,最为常见也十分危险。首先,开车打电话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分心驾驶”行为,单手握方向盘违规不说,如果驾驶人因接听电话稍有分神,就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以往,针对开车接打电话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均由一线交警在日常执法中完成。9月1日通过电子眼升级将其纳入非现场执法后,取证问题迎刃而解,势必会对这两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

       电子眼抓拍的违法图片,能看到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没有系安全带、在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等违法行为。车牌号也将被清晰记录下来。

       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通过网络途径处理即可自行缴纳罚款,如果存在异议,驾驶人也可前往通州交通支队对外办公大厅执法站窗口现场办理。


解读<<

妨碍安全驾驶均属交通违法

       事实上,高清电子眼能够抓拍接打手机的消息之所以在这两天刷屏,也是因为几乎所有司机都曾有过类似行为。很多一线交警也都对此屡见不鲜,“不少司机本来正打电话呢,看见我们就赶紧把手机搁腿上或者座位上了。”一位在一线工作了十几年的交警告诉记者,拨打、接听电话肯定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遗漏重要的交通信息,比如行人、自行车、交通警示牌、道路标线变化等。“道路交通情况瞬息万变,突发事件猝不及防,一旦发现晚了,驾驶员处理难度增加,很容易引起事故。”

       而很多司机接受采访时,都提到“接打电话”和“使用手机”的概念是否可以区分,尤其在车载蓝牙日渐普及的今天。但交警认为,即便不拿手机,只要接打电话都会分神,妨碍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反应能力肯定显著降低,对道路情况变化都会反应延迟,甚至完全没有反应。”

       采访中,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波也再三强调,不管用什么方式接打电话,都不改变接打电话的本质,均属交通违法行为。“开着免提,或者用蓝牙接打电话,虽然相对隐蔽,整个过程手没有离开方向盘或者挡位,也会分散注意力。我们制定的法规是为了交通安全,处罚也是为了让驾驶员养成好的习惯。”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黄海波表示,这项法规于2004年出台,表述上有局限性,但并不存在漏洞。“虽然只列举了两个行为,但还有‘等’的表述,只要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不可以。无论接打电话,还是参加视频会议、查看微信,都势必影响行车安全,这些行为肯定都是违法的。”


处罚标准<<

开车打电话

罚200元记2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处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