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薇)8月19日,区法院执行局经多方核实,成功查扣与被执行人相关联的案外人公司到期债权,快速、有序地向10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款共计人民币420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因拖欠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北京某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被107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公司并未依法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陈某某、王某等107名申请执行人陆续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涉及执行标的达1000余万元。
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对北京某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调查发现,2017年初,该公司因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突然“失联”导致停业。早在2018年,该公司就因多起民事纠纷被诉至各地法院,涉民事纠纷达100余起。其名下银行账户也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结合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情况,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被执行人停业之前在全国各地有大量工程,故将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方向调整为到期债权方面。
在调取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公司的相关工程合同及结算材料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往在京的10余家案外人公司现场核实到期债权情况。对于京外的案外人公司,区法院则通过函件、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其核实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到期债权情况。
截至今年8月份,区法院执行局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对外享有的到期债权共计420万元,发放给陈某某、王某等107名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