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5230期 >2020-07-24编印

看民法典如何更好保障你我人格尊严
刊发日期:2020-07-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总字数逾10万。这10万多字法律条文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再到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在生活当中曾遇到的那些糟心事,民法典中均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对你我加以保护。

“个人信息”如何更有保障?

【案例】段某系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为扩展业务领域和范围,通过QQ向他人购买整理好的建筑行业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一万余条。该信息包括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其中部分信息包含了企业法人的电话号码。

【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伴随我国进入以互联网、大数据为背景的信息社会,可供开发利用的数据也成为民事主体的重要财产。

“互联网时代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说,在民法典中明确个人信息作为基本民事权利,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权,防止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利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为捍卫老百姓的信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后盾。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说,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原则以及信息控制者的特定义务,对刑事法律难以调整的行为加以规制,为权利人提供了寻求民事救济的基础。

“隐私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案例】严某为摄影家刘某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做出约定。后刘某将严某的照片以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严某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人格权编对‘隐私’进行了定义,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说,这意味着,侵犯隐私不仅局限于此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或构成严重扰民的社会现象,如各种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以及噪声、烟尘等各种环境污染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和“驴友”爬野山受伤得“自甘风险”

【案例】单位同事一起踢球不小心被队友碰伤,能不能要求队友赔偿?与“驴友”爬野长城、野山意外受伤,由谁担责?《民法典》中新设立的“自甘风险”原则,对此给出了明确回答:自己承担。

【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法官张鹏介绍,如今人们对探险旅游、极限运动等高风险活动的需求增多,出现意外,如何确定参与者、组织者、受害者等不同身份的人员之间侵权纠纷适用的归责原则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次《民法典》明确自甘风险原则,填补了之前的立法空白。”“自甘风险”原则进入实际审判后,势必对司法实践产生极大的指引意义,同时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之前,很多人会认为“我只要参加活动了,受伤了,就是组织者的责任”,于是向法院起诉。今后,参与者会渐渐明白,“即使受伤了,只要组织者尽到了各项义务,其他参与者也没责任,就没法追究人家的责任。”这项原则能有效地引导人们慎重参与危险活动,也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任界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