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东路与运河东大街交叉路口。 新城南街与新华南路交叉路口。
本报讯(记者 陈冬菊)非机动车作为许多居民的代步工具,行驶在城区的大街小巷。但是随着当前道路交通越来越繁忙,因为不文明驾驶非机动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产生的损伤也往往很严重。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大家的出行安全,也有损北京城市副中心文明形象。
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任何人有权拍照、录像协助执法,共同纠正不文明行为,建设文明家园。
我区在通州文明网、通州时讯、通州电视台、融汇副中心App等媒体上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接受社会和群众广泛监督。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对于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您可用手机或照相机拍下后,将照片或短视频电子版报送邮箱(buwenmingxingwei@163.com),稿件经审核后,将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