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24期 >2020-07-16编印

凉水河堤有人非法捕鱼?
联合“清网”行动收缴潜伏地笼300多米
刊发日期:2020-07-1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冯维静 代金光)随着水质转好,许多钓鱼爱好者来到凉水河段钓鱼。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我区凉水河左堤有人设置地笼进行非法捕鱼。接到举报后,区凉水河事务中心联合市、区渔政大队、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支队立即开展执法行动。

       经过现场调查,在位于凉水河左堤窑上村(新河闸下游、九德路桥上游)河底发现多条地笼,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拦河地笼进行清网,共起获收缴地笼21条、345米,张网一个、笼壶类渔具1个,放生渔获物千余尾。

      “在河中放置地笼捕鱼,属于违规行为,违反《渔业法》相关规定,我们虽然不断查收地笼网,但前面收,后面就又有人在水中放置。”执法人员称。河道里的鱼儿使河中的水体减少氮、鳞含量,某种意义上起到了“清道夫”的作用。河道内非法设置地笼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破坏水生态环境,还会导致汛期排水不畅。

       接下来,水务、渔政等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加强巡查工作,对潜伏在辖区河道内的地笼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非法捕捞、垂钓行为。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及时拨打区水政监察大队电话69524342反映。

       据了解,通州辖区内北运河、运潮减河等19条河流实施全年禁渔制度,禁止除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今年以来,相关部门累计巡查河道1347公里,清理、罚没违规网具119张3346米。处理涉渔群众举报26起,查处非法捕捞违法案件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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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