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1488期 >2026-08-12编印

通州法院在服务保障和美乡村建设上重点发力
1至6月副中心涉农案件总量同比下降35%
刊发日期:2026-08-1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李博文)农村房地相邻起纷争如何厘清权益边界?家门口装摄像头侵犯邻居隐私权吗?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生产模式、生活场景不断迭代更新,精准回应多元司法需求、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护航乡村振兴成为基层法院重要履职课题。8月6日,通州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新闻通报会,梳理通州法院相关涉农案件审理情况、特点及难点,总结特色工作举措,发布典型司法案例。

“2026年1至6月新收相关涉农案件总量同比下降约35%,相关案由收案数量均呈现下降趋势。”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介绍道。近年来,通州法院在服务保障和美乡村建设上重点发力,当前相关涉农案件整体收案量下降,但在案件审执过程中,呈现出农村房产权属类纠纷事实认定难、涉农侵权纠纷标准确定难、家事邻里类纠纷矛盾化解难等特点,亟需重点关注。

当前,通州法院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构建起“精准分流—分层过滤—风险兜底”的涉农案件全流程解纷机制,不断畅通涉农审判“快车道”;各人民法庭靠前服务,为辖区量身定制场景化治理方案,并创新乡村普法模式,让司法服务贴近基层“零距离”;在乡镇、村社层面铺设“蜂巢式”解纷网络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各行政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沟通协作,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你家的充电桩影响我通行,必须拆除。”——在漷县法庭副庭长薛兵现场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张某和赵某两邻居因充电桩安装问题诉至法院,张某认为,赵某在赵某院墙外安装充电桩,电动汽车停放充电会导致无法驾驶车辆顺畅通行,故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拆除充电桩。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驾车前往现场进行勘验,现场在赵某将自有车辆停放在充电位置后,承办人员驾驶车辆在该村内道路上通过,基本未受影响,车辆两侧均有不少于30厘米的空间。故依法驳回张某的诉求,同时指出赵某应当通过调整停车位置、充电后尽快驶离等方式尽量减少对其他车辆通行的影响。“宜居”是和美乡村的基础载体,绿色生活方式是和美乡村建设的时代内涵。村内道路作为历史形成的公共空间,既承载着村民的通行权,也在现代场景下衍生出充电、临时停放车辆等复合功能。本案充分考量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普及的客观趋势与政策背景,在“绿色生活”与“邻里和睦”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为农村地区推广新能源设施提供了可预测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通州乡村产业蓬勃发展,土地流转、规模化农业经营、乡村文旅、农村基础设施升级等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本次通报会梳理发布多起涉农、涉乡村民生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规的方式,清晰厘清各类纠纷中的合同性质、权责划分、权利边界等关键法律问题,以司法之力赋能和美乡村建设。